重磅!2022年度医疗器械注册工作报告发布


来源:www.爱游戏    发布时间:2024-07-14 10:57:46

  2022年,国家药监局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习“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保安全守底线,促发展追高线,认真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继续做好疫情防控产品审评审批工作,全面深化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强化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助推产业创新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各项工作有力向前推进。

  2022年,国家药监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将疫情防控产品应急审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共批准68个新冠病毒检测试剂,截至2022年年底,共批准新冠病毒检测试剂136个(包括45个核酸检验测试试剂、41个抗体检测试剂、50个抗原检测试剂),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持续做好新冠病毒突变株监测和核酸、抗原检测试剂检出能力评估,确保已批准试剂对新冠病毒突变株的检验测试质量。2022年4月,由我国组织制定的国际标准《体外诊断检测系统-核酸扩增法检测新冠病毒(SARS-CoV-2)的要求及建议》获得ISO批准发布。

  2022年,国家药监局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的变化,全力做好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优先审评审批工作,新批准47个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延长已获批新冠抗原检测试剂注册证有效期,充分满足疫情防控需要。

  2022年,国家药监局还启动了新冠病毒核酸采样设备应急审批。组织修订《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行业标准。全程指导注册申请人做好体外膜肺氧合(ECMO)产品注册研发,推动产品尽快上市。

  2022年,国家药监局按程序做好创新医疗器械、临床急需医疗器械审评审批,高端医疗装备国产化有新突破,批准首个国产质子治疗系统等创新医疗器械55个(总数为189个),优先审批医疗器械77个(总数为126个),创新医疗器械获批数量与2021年相比增加57.1%,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使用高水平医疗器械需要。

  2022年,工业与信息化部、国家药监局联合印发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入围单位名单,启动生物医用材料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进一步激发产业高质量发展活力。

  2022年,国家药监局落实国家重大区域发展的策略要求,印发港澳医疗器械注册人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生产医疗器械实施方案,逐步推动区域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组织推进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临床真实世界数据应用试点工作,批准热蒸汽治疗设备及一次性使用前列腺热蒸汽治疗器械4个试点品种上市,指导召开了首届博鳌药械真实世界研究大会,真实世界数据应用和研究取得新突破。

  2022年,国家药监局修订发布《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加强备案工作培训指导,完成全部“冷敷贴”“冷敷凝胶”产品备案清理,及时纠正显微针、口鼻气雾给药器等备案不规范行为。开展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清理规范,梳理第二类医疗器械近80000件,组织抽查31个省168个案卷,有效规范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工作秩序。

  2022年,国家药监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修订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进一步规范临床试验过程,确保临床试验结果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开展2022年度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监督检查(包括临床试验产品的真实性核查)。发布《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指南》,提高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下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工作质量。

  2022年,国家药监局持续完善医疗器械标准体系,批准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116项,审核发布行业标准114项,将92项强制性行业标准和在研项目转化为推荐性,废止20项强制性行业标准,标准体系覆盖性、系统性不断的提高。会同工业与信息化部,组建医疗装备产业与应用标准化工作组。成立中医器械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筹建口腔数字化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医疗器械可靠性与维修性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部署对标委会开展首次全覆盖式考核评估。统筹推进新版GB 9706系列标准实施,强化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注册人责任,印发《GB 9706.1-2020及配套并列标准、专用标准实施工作方案》,全覆盖开展宣贯培训,研究制定新版GB 9706标准检测设备清单、检验操作规程和检验报告编制规范等。

  2022年,国家药监局加强完善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工作,完成分类技术委员会换届。及时研究明确热玛吉、水光针产品管理属性和类别,修订发布《关于医用透明质酸钠产品管理类别的公告》,发布《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根据医疗器械风险程度,科学合理地调整有关产品描述、预期用途、管理类别等。

  2022年,国家药监局持续推进唯一标识工作,督导各省指导企业组织第二批唯一标识实施工作,起草形成《关于做好第三批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22年,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发布技术审查指导原则95项,目前我们国家医疗器械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已达529项,对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覆盖率达86.9%,医疗器械产品安全有效评价工具日趋成熟。

  2022年,国家药监局不断的提高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能力。继续做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加强动态监测和工作绩效季度管理,并开展季度评估,购买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技术审评效能逐步提升。加大全国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人员培训力度,举办两期医疗器械注册法规和注册管理实务培训班,制定实训基地建设工作方案,统筹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等6个实训基地工作,线年,国家药监局全方面提升医疗器械注册信息化水平,2022年10月起,医疗器械注册主要办理事项全方面实施电子化审评审批,印发《国家药监局关于全方面实施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的公告》(2022年第91号),2022年11月1日起全面发放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国家药监局全业务流程电子化基本完成。

  2022年,国家药监局持续推进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学研究工作,组织推进第二批监管科学研究6个重点项目,推动13个医疗器械子项目加快研究进度、加速成果转化。热情参加国际组织工作,参加IMDRF管理委员会电线年GHWP年会及换届相关工作方案,配合做好换届筹备和竞选相关工作。

  受理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5425项,受理进口医疗器械注册申请5146项。

  按注册品种区分,医疗器械注册申请8105项,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请2466项。

  按注册形式区分,首次注册申请2660项,占全部医疗器械注册申请的25.2%;延续注册申请3964项,占全部医疗器械注册申请的37.5%;变更注册申请3947项,占全部医疗器械注册申请的37.3%。注册形式比例情况见图1。

  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受理共5425项,与2021年相比增加1.6%。其中,医疗器械注册申请4138项,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请1287项。

  从注册形式看,首次注册2109项,占全部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数量的38.9%;延续注册1341项,占全部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数量的24.7%;变更注册1975项,占全部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数量的36.4%。注册形式分布情况见图2。

  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受理共2467项,与2021年相比减少33.1%。其中医疗器械注册申请1590项,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请877项。

  从注册形式看,首次注册233项,占全部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数量的9.4%;延续注册1513项,占全部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数量的61.3%;变更注册721项,占全部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数量的29.2%。注册形式分布情况见图3。

  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受理共2679项,与2021年相比减少17%。其中医疗器械注册申请2377项,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请302项。

  从注册形式看,首次注册318项,占全部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数量的11.9%;延续注册1110项,占全部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数量的41.4%;变更注册1251项,占全部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数量的46.7%。注册形式分布情况见图4。

  11942项,与2021年相比注册批准总数量增长5.5%。其中,首次注册2500项,与2021年相比增加46.2%。延续注册5218项,与2021年相比减少24.8%。变更注册4224项,与2021年相比增加58.5%。

  2022年,国家药监局批准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5692项,与2021年相比增加23.8%,进口医疗器械6250项,与2021年相比减少7%。

  按照注册品种区分,医疗器械8942项,占全部医疗器械注册数量的74.9%;体外诊断试剂3000项,占全部医疗器械注册数量的25.1%。

  按照注册形式区分,首次注册2500项,占全部医疗器械注册数量的20.9%;延续注册5218项,占全部医疗器械注册数量的43.7%;变更注册4224项,占全部医疗器械注册数量的35.4%。注册形式比例情况见图6。

  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5692项。其中,医疗器械4209项,体外诊断试剂1483项。

  从注册形式看,首次注册1844项,占全部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数量的32.4%,延续注册1915项,占全部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数量的33.6%;许可事项变更注册1933项,占全部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数量的34%。注册形式分布情况见图7。

  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注2985项。其中,医疗器械注册1908项,体外诊断试剂注册1077项。

  从注册形式看,首次注册309项,占全部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数量的10.4%;延续注册1761项,占全部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数量的56.9%;许可事项变更注册1003项,占全部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数量的32.8%。注册形式分布情况见图8。

  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3265项。其中,医疗器械注册2825项,体外诊断试剂注册440项。

  从注册形式看,首次注册347项,占全部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数量的10.6%;延续注册1606项,占全部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数量的49.2%;许变更注册1312项,占全部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数量的40.2%。注册形式分布情况见图9。

  2022年,国家药监局共批准医疗器械首次注册2500项,月度审批情况见图10。

  注册的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除体外诊断试剂外,共涉及《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18个子目录的产品。

  注册数量前五位的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是:无源植入器械,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医用成像器械,有源手术器械。与2021年相比,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注册产品数量超越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且相同类别注册数量均有大幅度的增加,其中有源手术器械增加76.6%,医用成像器械增加78%,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增加92.2%,无源植入器械增加68.4%。

  注册的进口医疗器械,除体外诊断试剂外,共涉及《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22个子目录的产品。

  注册数量前五位的进口医疗器械,主要是:医用成像器械,无源植入器械,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口腔科器械,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与2021年相比,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类产品取代眼科器械,相同类别产品注册数量略有增加。

  其中,美国、德国、日本、韩国、法国医疗器械在中国医疗器械进口产品首次注册数量排前5位,注册产品数量约占2022年进口产品首次注册总数量的76.4%,与2021年相比略有增加。

  从进口医疗器械代理人分布看,共有18个省涉及有本省企业作为进口医疗器械代理人,其中上海市代理人代理的进口首次医疗器械数量最多,占全部进口医疗器械数量的62.4%。

  从2022年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情况看,相关注册人大多分布在在沿海经济较发达省份。

  其中,江苏、广东、北京、上海、浙江是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数量排前五名的省份,占2022年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数量的69.7%,与2021年相比增加1.8%。

  2022年,国家药监局按照《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继续做好相关这类的产品的审查工作,

  343项,比2021年增加37.8%,其中68项获准进入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从2014年至2022年,国家药监局共批准189个创新医疗器械。其中,境内创新医疗器械涉及15个省的134家企业,进口创新医疗器械涉及2个国家的8个企业。

  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创新医疗器械获批产品数量和相应公司数最多,约占全部已批准的189个创新医疗器械的82.5%。

  图16 境内创新医疗器械注册省份排位图(蓝色:产品数量,红色:企业数量)

  32889项,与2021年相比增加4.4%。其中,首次注册13334项,与2021年相比增加2.2%。首次注册项目占全部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数量的40.5%。

  延续注册10641项,与2021年相比减少6.9%,占全部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数量的32.4%;变更注册8914项,与2021年相比增加26.6%,占全部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数量的27.1%。

  从首次注册情况看,湖南、广东、江苏、浙江、山东、河南、吉林、浙江、湖北、广西10省(直辖市)首次注册的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数量较多。各省第二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数量排序图见图19。

  2022年,国家药监局依职责共办理进口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数量2023项,与2021年相比增加9.1%。

  全国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管部门依职责共办理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数量28508项,与2021年相比增加6.5%。此外,2022年各省取消一类备案13917项。

  2022年,国家药监局依职责共办理进口第二、三类和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变更备案5390项,与2021年相比增加17.1%。

  其中,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变更备案3435项,进口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变更备案1995项。

  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依职责共办理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变更备案11638项,与2021年相比增加8.5%。

  自2018年1月1日《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条件和备案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国共计1177个机构完成了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工作,比2021年增加9.6%。

  其中广东、山东、江苏、河南、北京和浙江临床试验机构备案数量居全国前五名。全国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分布情况见图20。